您好,今天是
|
信用信息公示
当前位置:
3月26日晚21时许,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双岛公安检查站民警在执勤时,依法对鲁Y3U0**号小型轿车检查,闻到驾驶人王某身上有酒气,遂将其带回检查内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4mg/100ml,系饮酒后驾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王某将分别被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