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是

无障碍阅读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信用信息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示 >> 信用信息公示
警钟长鸣!威海又有2个人被终生禁驾了


发布日期:2020-02-28 16: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公安局 字号:[ ]


2020228日,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了新一批的终生禁驾名单,张启伦、蔡芹良二人名列其中,这是2015年以来,威海市曝光的第42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2015年至今,我市共公布了42批终生禁驾名单,这批被终生禁驾的2人,驾龄分别为36年、10年。

 

 

案例一

20189141526分许,张启伦醉酒持证驾驶鲁K51***号二轮摩托车(报废车)沿虎山路由北向南左转弯向东行驶至虎山路与文山东路交叉路口处,二轮摩托车前部右侧与对行的赛某文无证驾驶的无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左侧相碰撞,致赛某文受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张启伦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车、不按规定让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酒精含量:202.09±7.28mg/100ml

最终,张启伦被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被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1811172225分许,蔡芹良持C1E证驾驶鲁KQ3***号小型轿车,沿世纪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文登北高速桥北侧,小型轿车前部与顺行在前的丛某滋持E证驾驶的无牌电动三轮车后部相碰撞,致丛某滋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后,蔡芹良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于1120日被查获。经调查,蔡芹良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驾驶证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驾驶未经检验的机动车、驾车逃逸,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最终,蔡芹良被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被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利益

更给自己留下一生都无法抹去的污点

因此违法必严惩

蜀黍一个不放过

 

什么是终生禁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简单说就是:

进了这个名单,就再也不能开车了!

且被终生禁驾后是解除不了的。

哪些行为会导致终生禁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其中,重大交通事故是指因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致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

 

终生禁驾意味着这些驾驶人员今后与开车无缘了,公安机关已将这些禁驾人员名单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一旦发现禁驾人员上路或者报考驾驶证,系统就会自动锁定报警。

 

如果驾驶人被终生禁驾后仍开车上路,一旦被查获,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终生禁驾

是对驾驶人最严厉

也是最具有惩戒性质的行政处罚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都能认真学习交通法规

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