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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威海警方今日发布警告提醒!


发布日期:2020-05-15 16: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公安局 字号:[ ]


5月15日上午9:00,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二级调研员姜泽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孙光明介绍了2019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有关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情况近年来,针对经济犯罪新趋势、新特点,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防控经济金融风险为重点,聚焦涉众型和多发性经济犯罪,积极创新机制手段,预测预警预防并举,严打严防严管并重,依法履行打击主责,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集资、传销、侵权假冒、涉税犯罪“百城会战”、地下钱庄、逃废金融债犯罪等专项行动,先后查处了“天储”“润银”“1.15网络传销”等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员众多的重特大案件。

2019年,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85起;破案121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66亿元;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58人,有效震慑了犯罪,保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市经济秩序稳定。

“猎狐行动”硕果累累。2019年底,将潜逃18年的网上逃犯黄某抓获;2020年1月2日,成功劝返外逃柬埔寨的境外逃犯张某;2020年1月17日,在金边抓获境外逃犯王某某。4月15日,规劝陈某松从柬埔寨回国投案自首,实现境外逃犯全部清零,在全省率先完成“猎狐”目标任务。

2019年全市经济犯罪呈现出的主要特点扰乱市场经济类犯罪十分突出。全年立扰乱市场经济类犯罪案件58起,占全部案件的31.4%。其中,组织领导传销案件就高达42起。传销组织者打着“创新”的旗号,以“1040工程” “民间互助理财”,以及“慈善”“养老”“改革创新”为幌子。网络传销则披上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社会危害性更大。

涉税类犯罪仍呈高发态势。2019年,我市公安机关与税务机关,联合开展了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战果。全年立涉税类犯罪案件33起,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起,虚开发票4起。

金融犯罪发案总体趋缓但数额巨大。2019年共立金融类犯罪案件61起。非法集资类案件46起,占比高达75.4%。自2015年“e租宝”案发以来,全市共立输入型非法集资类案件93起,呈现出集中爆发的趋势,经过几年的治理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得到遏制,发案总体放缓。但是源发性案件开始高发,全市共立源发性案件6起,社会危害极大。

侵权假冒类犯罪有抬头趋势。2019年以来,共立侵权假冒类案件7起,涉案金额约675万元。

当前,经济犯罪成为主流犯罪,具有时空领域不断拓展、矛盾问题交织叠加、风险隐患明显增多、压力挑战持续加大等特点。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许多经济犯罪将浮出水面。下步打防工作重点抓好抓牢打击犯罪主业。牢固树立民意主导、服务为先理念,组织开展非法集资、传销、地下钱庄、涉税等专项打击,尤其对侵害群众财产安全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大案要案,科学组织优势警力,从重从快查处,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经济损失。

抓好隐患排查化解。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开展全市非法金融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涉众型风险隐患排查,密切关注经济犯罪活动的新动向、新情况,提高早期发现和主动进攻能力。不断增强主动的担当意识,预先发现,抓早抓小,切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

抓好防范预警宣传。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宣传教育”“风险监测”“公司管控”进网格。加大警企共建力度,组织民警深入企业,开展法律讲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布典型案例、发布防范预警短信,提高社会主体识假防骗能力。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第十一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鉴于形势变化,此次活动将宣传日拓展到宣传季,时间安排为5月15日到8月15日,主题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威海经侦就在您身边。全市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紧紧围绕假币、洗钱、金融、涉税、非法集资、传销、商贸、证券私募领域等社会危害严重、社会广为关注的经济犯罪活动,介绍犯罪特点,剖析典型案例,讲解常见伎俩,传授防骗知识和防范技巧开展集中宣传。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陷阱?当有人向你推荐投资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有戒备心理,“天上不会掉馅饼“,高额返利往往就是套路。设局人正是抓住了人们的防备心不足的心理,才会屡屡得手。如何保护好钱袋子,公安机关总结整理了“四看、三思、等一晚”防范非法集资小窍门。“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比如要注意审查有无营业执照,发行股票、销售保险、开展P2P业务、发行私募、小额贷款等这些融资行为是否得到有关部门批准,投资前可以先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二看宣传方式。要看是通过权威媒体、银行等渠道获取的投资信息,还是以其它不正规途径,如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三看经营模式。比如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四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如果一味强调高利息,什么人都可以参与,那么就要警惕。“三思”:一思你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投资的理财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经营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等一晚”:当自己或家人、朋友真的要投资的话,请先冷静下来。凡是回报率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先问问家人和朋友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头脑一热只会竹篮打水,最后可能血本无归。

如果不慎参与非法集资应如何减少损失?集资参与者一旦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期望非法集资者按期还本付息,更不能再向非法集资者注资,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而应当向有关部门举报,让有权部门进行追赃挽损。参与集资人可以向当地行业主(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处非工作部门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将核实情况,确认涉嫌非法集资的,有关部门将冻结集资组织者的有关银行账户,查封扣押其有关资产,防止集资组织者挥霍或转移资产,最大限度减少参与集资者的经济损失。

我市公安机关郑重警告涉经济违法犯罪分子,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并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若执迷不悟,继续作恶,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真诚提醒广大市民,要理智识别投资理财产品,选择正规渠道获取合理收益,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发现各类经济犯罪线索,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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