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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将制订出台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恢复发展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22-03-27 15: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公安局 字号:[ ]


 

3月26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疫情防控第20场新闻发布会,威海市政府副市长邓勇,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于习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董庆国,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林乐国介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情况。

 

  3月25日0时至24时,威海市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隔离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首次同时实现阳性感染人员零新增。截至25日24时,全市防范区内连续11天、管控区内连续7天、封控区内连续6天没有新增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3月26日,全市本土确诊病例治愈出院3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8例。疫情防控趋稳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3月26日是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第三天,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在紧锣密鼓有序开展。目前,全市坚持生产和已经复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231家,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的96.5%;职工返岗率达到65.3%。服务业行业有序恢复,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开复工率达到86.2%。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市将制订出台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从降本减负、援企稳岗、创新创业、物流运输、财政金融支持、奖励补助、办事便利化等方面,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优化发展环境。

当前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将按照坚持巩固、平稳有序、提速提效的要求,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全力解决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提速增效,全力守住安全底线,努力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提醒广大市民加强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减少不必要外出,进出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共同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本轮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影响,为帮助企业快速恢复生产,在政策支持保障方面有哪些举措?

 

 

当前是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针对原材料保障、物流运输、人员返岗、生产成本等问题,坚持政策发力、精准用力,着力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一方面,精准制定“纾困”政策促复工复产。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制定提出了应对疫情影响助力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30多条,即将印发实施。特别是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工业制造、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等市场主体,分类施策、精准扶持,围绕降本减负、财政金融、提质增效、开拓市场、基础保障等方面,研究提出我市助企纾困针对性措施。这些政策既有延续性政策,也有原创性政策,其中有些已经在疫情伊始落实实施,比如,落实支持性电价政策,为153家企业减轻电费负担260多万元。同时,按照“一链一策”思路制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第一批61条政策清单也即将出台,进一步增加政策叠加效应。另一方面,及时落实“暖心”政策降压减负。近期,国家、省连续出台了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和支持服务业、工业企业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今年省高质量发展政策包第一批178项已经实施,第二批近期即将出台。上述政策,将及时发布、宣传、解读,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让政策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红利,推动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稳中向好发展。

 

 

随着社会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市民出行越来越多,对于市民进出公共场所或者出行踏青有哪些防护建议和注意事项?

 

 

随着社会生活秩序有序恢复,各类公共场所陆续开放,购物、出行、踏青的市民朋友越来越多。当前,疫情虽然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疫情防控意识仍然不能松懈,不要麻痹,大家外出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一是在交通出行方面。建议大家采用步行、骑行、驾乘私家车等方式出行,尽量减少乘坐公交车。如果确需乘坐公交车,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比如,在站点等公交车时,要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在排队上车时,与前后乘客保持距离,有序上车,并配合司乘人员做好亮码、扫码;如果车上乘客比较多,可以选择乘坐下一辆车;乘车时要佩戴好口罩,尽量不去触碰车内设施。二是在出入公共场所方面。请大家佩戴好口罩,自觉遵守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扫码登记等防疫管理规定。在购物时,提前列好购物清单,尽可能减少购物逗留的时间;购买冷冻食品时,尽量避免直接用手触碰;购物、结账时也要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优先选择非接触扫码方式付费。在乘坐电梯时,建议优先使用扶梯,如果确需乘坐厢式电梯,必须佩戴好口罩。另外,要避免用不干净的手触摸口、眼、鼻等部位,有条件的市民朋友,可以随身携带速干手消毒剂。三是在遵守公共秩序方面。请大家文明出行,在野外踏青时,注意防火。同时,注意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等用纸巾包好,放入垃圾桶。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坚持“外防输入”非常重要,我市在加强入境非冷链货物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为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有效阻断“物传人”现象发生,我市在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工作方面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健全防控工作机制。建立了“口岸环节、运输环节、企业环节”全链条、“进口货物报备、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人员防护”全过程的工作机制。完善了非冷链进口集装箱货物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从“货物管控”“人员防护”“场所防护”“应急处置”四个方面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静置期”制度,进口货物开箱后静置满10天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督导企业如实报备进口信息。在“山东冷链疫情防控管理系统”非冷链模块中,督导企业应报尽报、应录尽录,通过信息化应用手段,做到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全程可追溯。三是指导企业规范实施预防性消毒。通过线上微信群、朋友圈、电子邮件、公益短信,线下举办培训班、发送明白纸等途径,将消毒规范指南送达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使企业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规范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抽样检测及涉疫货物处置。按照有关政策和技术指引,确保抽样频次、采样部位、采样技术、采样方法和检测频次都符合技术规范。严格做好涉疫货物处置工作,做到来源清晰,去向可追,涉疫集装箱、车辆、人员管控到位。五是督导企业加强人员健康管理。落实作业人员“应检尽检”要求,装卸、消毒、清箱作业人员,每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运输、储存、加工、销售进口货物人员,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率”保持在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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