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办法》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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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为什么出台本《办法》? 答:国务院2004年12月1日颁布施行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深化,因企业欠薪、招工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多,尤其是当前国内外反恐怖形势十分严峻,针对一些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暴恐事件时有发生。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作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依据《条例》有关规定,结合《保安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了本《办法》。 二、问:《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 三、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分为六章三十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起草的依据、方针和原则;第二章治安保卫制度和措施,规定了内部治安保卫9项制度,对治安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确认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三章治安保卫机构和人员,首次规范了单位内部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标准,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纪律规定;第四章治安保卫责任和机制,强调了各级各部门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承担的责任;第五章罚则,规定了单位及保卫人员、公安机关、行业主管部门违反《办法》承担的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说明了《办法》参照适用对象。 四、问:《办法》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办法》体现了六大特点:一是明确了治安保卫机构人员设置标准。为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力量,《办法》按照《条例》精神,借鉴学习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对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了具体标准。二是规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求。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事业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紧急避险、自防自治能力,《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应当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学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三是规范了安全技术防范建设标准。近年来,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加大了技防建设力度,但缺乏统一规划和明确标准,与公安机关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不够。为此,《办法》中对技防建设及其使用产品和设备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健全了单位内保工作责任体系。单位内部安保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在政府领导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办法》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即政府应当承担领导责任;主管部门应当承担指导检查责任;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监督指导责任,单位应当承担主体责任,从而健全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体系。五是明确了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为推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办法》第四章明确提出把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六是明确了罚则。《办法》对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或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或有滥用职权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 五、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二)治安保卫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四)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五)治安防范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 (六)治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七)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八)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九)其他有关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六、问:企事业单位应当将哪些部位、场所确定为治安保卫重要部位? 答:(一)涉及国家秘密的部位; (二)指挥调度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监控中心; (三)收取、存放或者保管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的部位; (四)销售、使用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部位; (五)生产、存放、经营或者展示金、银、珠宝、珍贵文物、珍贵艺术品等贵重物品的部位; (六)人员密集场所。 七、问:《办法》对我市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的专兼职治安保卫管理人员数量是如何规定的? 答: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总人数500 人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管理人员不少于2 人;多于500 人的,不少于总人数的4‰(3 人以上)。其他企事业单位总人数500 人以下的,专职治安保卫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多于500 人的,不少于总人数的2‰(2 人以上)。 八、问:《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施行?有效期限多长时间? 答:办法自2016 年1 月1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 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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