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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遴选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5: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公安局 字号:[ ]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征集遴选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鲁公函[2023]922号),面向全省征集遴选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我市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可以参加报名,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职业(工种)范围

申报职业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保卫管理员,申报级别为《保卫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所列级别,根据申报机构的条件赋予相应等级。

二、征集数量

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我市遴选数量不超过1家。

三、申报条件

(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有保卫管理员或者保安员培训内设机构的企业、社会团体、公安院校以及具有保卫管理员或者保安员办学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单位。

(二)管理制度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

(三)具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内设机构、有与评价职业相适应的专兼职技能人才、有与评价职业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设备。

(四)自愿接受公安机关、人社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四、申报材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

(二)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三)相关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等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

(四)申报单位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和认定工作所需的有关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五)组织机构和有关管理制度材料。

(六)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附件3)及承诺书(附件4)。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未盖章的电子版和已盖章的PDF版。

五、申报备案程序

(一)提交申请。2024年1月19日前,申报单位向市公安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受理审核。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报单位。

(三)技术评估。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查验、专家评估等方式,进行技术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四)公示备案。2024年2月19日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门户网站对通过技术评估的申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将社评组织名单、工作方案等报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遴选确定的社评组织赋予机构代码,并出具回执。

(五)统一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向社会统一公布社评组织,公安机关、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同步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一)公安部门

联系单位:威海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联系电话:0631-5192581

电子邮箱:chenzh1019@163.com

(二)人社部门

联系单位:威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科

联系电话:0631-5191156

电子邮箱:whrlzyhshbzrlzx@wh.shandong.cn

附件:

1.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评组织遴选参考条件

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3.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4.承诺书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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